央行:决定从2006年1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年内第三次上调)

【 时间:2006-11-3 22:38:30】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1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大力回收银行体系流动性,流动性过剩状况有所缓解。但是,当前国际收支顺差矛盾仍较突出,银行体系新的过剩流动性仍在产生。根据流动性的动态变化,人民银行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巩固流动性调控成效。 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货币信贷的平稳增长,支持扩大直接融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今年我国存款准备金率已累计上调1.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3日宣布,自1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样,今年以来,我国存款准备金率已累计上调1.5个百分点。 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是指中央银行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动性。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能直接冻结商业银行资金,抑制银行信贷资金过快增长。 今年以来,央行三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前两次上调的情况是:6月16日央行宣布,从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7月21日央行宣布,从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两次上调累计冻结商业银行资金约3000亿元。 近年来,我国银行体系存在持续性的、不断积累的流动性过剩。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际收支严重失衡,中央银行通过外汇占款渠道被动地向银行体系投放了大量基础货币。为控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货币政策操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对冲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央行三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巩固流动性调控成效。 (刘铮 张旭东/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