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1月1日起对进口含有生物柴油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 时间:2014-1-2 21:58:26】
海关总署:1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成品油征税 2014-01-02 16:01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Wind资讯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称,从今年1月1日起对进口含有生物柴油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公告明确,对进口的灯用煤油、其他煤油征收消费税,税额为0.8元/升;对进口的含有生物柴油的成品油以及不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标准的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征收消费税,税额为0.8元/升。